北京同仁眼科中心

抚顺临床科研基地

治盲扶伤、精准服务、法德治院、科学发展

健康常识
眼外伤
您的位置: 首页 >健康常识>眼外伤
眼外伤包括哪些范围?
发表:抚顺市眼病医院 日期:2010-09-26浏览:0

眼外伤通常分为机械性眼外伤和非机械性眼外伤两种。

机械性眼外伤常见的为锐器伤及钝器伤,包括眼球表面异物及眼擦伤、挫伤、裂伤等。

非机械性眼外伤一般包括眼化学伤(包括酸、碱烧伤)、热烫伤(包括铁水、钢水烫伤),以及辐射性眼伤(离子放射线损伤)。

化学性眼外伤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化学性眼外伤中,常见的化学致伤物种类繁多,不外乎腐蚀性致伤物,包括酸性致伤物、碱性致伤物、细胞毒素类物质,可因眼部组织和化学物质直接接触引起,也可通过皮肤、肺、消化道的全身吸收后而影响于眼、视路和视中枢所致。

热烧伤可分为火烧伤和接触烧伤两大类。直接接触高热液体致伤称为烫伤。在临床上以火烧伤及烫伤多见。

辐射能所致的眼外伤称辐射性眼外伤。辐射能可致眼部损伤有:赫兹波中的微波透热线、红外线、紫外线、x线、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及中子、激光。辐射能可致眼险、结膜、角模、晶体、葡萄膜和视网膜的损害。


技术支持:抚顺市众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024-5243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