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号,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 2018 〕62号),要求在全国范围积极推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2019年7月30日,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规定各地区应在2020年底前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抚顺市眼病医院第一张电子票据
抚顺市眼病医院是抚顺市第一家正式上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试点单位!!
Q:
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后,还提供纸质票据吗?
A: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以后,不再提供纸质票据,患者可扫描院内收费小票上二维码自行打印,也可通过医院指定的收款窗口打印,未来医院还将提供自助机打印和微信公众号下载等方式。
Q:
医疗电子票据可以报销吗?
A:可以。依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财政电子票据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我院应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Q:
如何验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真伪?
A:可通过财政部查验网站,输入电子票据信息,查验电子票据真伪,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http://pjcy.mof.gov.cn/#/home,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验。该网站只提供查验,不提供下载和打印。
电子票据操作流程图